离婚案中财产分割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离婚案中财产分割的判决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包括:
1. **夫妻个人财产** :在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个人所有。
2. **夫妻共同财产** :
- 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财产分割应坚持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
3. **夫妻约定财产制** :
-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包括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 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定财产制。
4.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至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5. **其他注意事项** :
- 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
以上是离婚案中财产分割的主要判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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